近日,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评审结果公示。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评选出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建议人选,泰安同仁眼科医院院长陈海燕同志当选。
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规定,齐鲁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其中,养老服务领域5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齐鲁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齐鲁和谐使者名单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省委组织部每年组织部分齐鲁和谐使者参加省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陈海燕
2018年
被泰安市卫计委评为“全市卫生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泰安同仁眼科医院院长、书记泰安市健康公益事业发展协会会长泰安市眼科学会会长泰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中国微循环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