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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我院陈海燕院长被省组织部、省民政厅评为齐鲁和谐使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发布时间:2018-08-01 15:58:55 发布者:adminer

  

  近日,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评审结果公示。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评选出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建议人选,泰安同仁眼科医院院长陈海燕同志当选。


     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规定,齐鲁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其中,养老服务领域5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齐鲁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齐鲁和谐使者名单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省委组织部每年组织部分齐鲁和谐使者参加省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陈海燕
泰安同仁眼科医院院长、书记泰安市健康公益事业发展协会会长泰安市眼科学会会长泰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中国微循环学会理事


2018年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评齐鲁和谐使者被中共泰安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被泰山区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         2017年被泰安市科协评为“学会工作先进个人”被泰安市政府、泰安市妇联评为“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被市政府,关工委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优秀志愿者”2016年被泰安市科协评为“学会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民政局评为“泰山和谐使者”

被泰安市卫计委评为全市卫生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